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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3日,原阳江市药材公司187名下岗职工陆续来到阳江市中级法院第一法庭,依次从执行法官手中领回他们被公司拖欠了11年的部分生活费,喜悦之情溢于言表。
林×贯、梁×媛等原是阳江市药材公司的职工,该公司于1995年1月转制,安排他们下岗待业,且商定由公司按月定额支付每个职工的基本生活费。从当时至2002年12月止,该公司未履行义务,拖欠职工基本生活费、医疗保险费累计共达410多万元,拖欠阳江市工商银行2000多万元,这些欠款均得到有关判决、裁定的认定,阳江市工商银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。
2003年,阳江市中级法院依法查封了药材公司两处房产,拍卖得款380多万元。通过法院协调,阳江市工商银行同意从中退还172万元给企业安置职工。这笔款项全部用来为187名下岗职工购买社保。在阳江市政府的支持下,下岗职工还拿到了补偿金,但还有20名退休职工的医保问题未能解决。
2005年,阳江市中级法院恢复执行该案,以32万元的价格拍卖了该公司又一栋房产。经过市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多次协商,今年12月12日达成共识:按下岗职工人数每人900元的标准,从32万元中拿出16.83万元支付拖欠的生活费;其余15.17万元用于缴纳退休职工的医保费。16.83万元的生活费最终由执行法官亲手交到了187名下岗工人的手中。(张建明 苏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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