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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次聚会上,听闻事业单位朋友国庆节要放长假了,笔者心里着实为国家这一关心普天之下的劳动者之善举而感动。当听到朋友说他们单位还可以“带薪年休”时,另一个朋友却说“带薪年休”他们想都没敢想。我试着往下问因何缘故时,那位朋友眼圈内却有少许湿润,他说单位原来其实也不错,可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薪水连续几月都少,加班拖班很正常,单位领导经常要他们加班,你要是不加班,领导就说你是思想不上进有思想问题,会上还没少数落你,日后的工作中便会有一种有意无意孤立你的局面。可现如今单位却连过节的加班费都取消了,就算不可以让你“带薪年休”给你加钱的话,那还不是羊毛产在羊身上吗? 听了朋友的话后,笔者心里却不是个滋味,心里一直在想,带薪年休假制度,涉及数亿劳动者的切身利益,现如今,政府采取“开门立规”,使我们有理由相信,有责任感和有一定表达能力的劳动者,当会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,从而使日后所颁行的“规定”能更多考虑劳动者的意愿,更具操作性,更显人性化。和工作权一样,休息权也是劳动者理当享有的基本人权之一。带薪休假权,恰属劳动者休息权在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达到一定阶段后的自然延伸。尽管从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到终于等到“规定(草案)”交由社会征求意见,其间的等待实在过于漫长,但国务院决定把带薪休假的法律规定作为政府行政意志加以实施,已是一项值得充分肯定的进步。 可在咱们老百姓的眼里,“带薪年休”只是为事业行政单位和个别垄断效益好的单位量身定做的一大福利。 帅锐 《江南时报》 (2008-09-22 第27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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