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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江贯彻实施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提高处置能力
2007年11月15日新华网
新华网讯 (陈军) 13日下午,国务院和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电视电话会议。会议结束后,市政府接着召开会议,部署阳江市贯彻实施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工作。市委副书记、市长林少春等领导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。副市长李日芳在讲话中要求各相关部门全面了解和掌握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主要内容,狠抓贯彻落实,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。 据《阳江日报》报道,今年11月1日,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已正式实施。这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专门法律,它的颁布实施,在我国应急管理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。 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针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、监测和预警、应急处置和救援、事后恢复和重建等方面内容,从法律角度作出了规范和规定,旨在提高社会各方面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,及时有效控制、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。 目前,阳江市已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,基本形成以公安、武警骨干为突击力量,以抗洪抢险、海上搜救、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为基本力量,以企事业专兼职队伍和社会志愿者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,具备一定的应急保障能力。 李日芳说,要把学习贯彻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,安监、公安、环保、交通、地震等相关部门要针对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开展学习培训工作,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;要扎实搞好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,建立规范详细的台账,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;要加快应急预案体系建设,抓好预案演练,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。 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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